班政发〔2022〕26号签发:琼杰
班戈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提高班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与我县脱贫攻坚巩固工作与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精神,结合班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我区“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开展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持续为农牧民增收下硬功夫。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导。围绕班戈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结合农业农村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原则,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注重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短期规划与长期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涉农资金与规划的有效对接。
坚持统筹协调。各方协作,上下联动,进一步明晰涉农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序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坚持分类施策。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建投资(即预算内投资,下同)管理的职责分工,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
坚持效益优先。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巩固、固边兴边及高海拔生态搬迁等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发挥资金效益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十四五”规划,将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构建形成各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继续全面做好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搬迁搬迁后持续后续扶持工作。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程序
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涉农资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以指标文件形式通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各职能小组及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职能小组根据我县乡村振兴和脱贫巩固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备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财政局根据报备方案编写当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经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向自治区及市乡村振兴局报备。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
——文件摘要(藏财农〔2021〕44号)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资金构成
2022年我县涉农资金总规模14265.67万元,纳入整合范围资金14265.67万元,已整合资金121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171.03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71.0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947.97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7.97万元)。
——资金投向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投入188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投入11475万元;技能培训资金投入50万元;易地搬迁贷款贴息投入406万元。
(一)产业发展资金。整合资金中安排188万元,用于新建2022年产业项目2个,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万元。
1.项目名称:嘎雄村游客游牧体验点项目。
建设内容:采购1顶大黑帐篷、10顶小帐篷,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
建设地点:青龙乡嘎雄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8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建明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18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在旅游沿线实施游牧体验店,从而销售畜产品、住宿、体验等经营模式,增加159户、448人受益增收,预计年增收20万元。
2.项目名称:尼玛乡合作社设备购置项目。
建设内容:购置1台皮革拉软机
建设地点:尼玛乡沙吉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8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尼玛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白江宏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合作社原有的场地及人工柔皮,购置设备后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人力投入,带动受益89户、389人,预计年增收2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整合资金中投入11475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项目9个,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27.0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7.97万元。
1.项目名称:普保镇多尔格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太阳能路灯24盏、垃圾收集站200㎡以及配套垃圾清运设备,6辆用于村内日常垃圾清理;新建风干肉加工房170㎡及购置设备;购买牛奶分离机25个、割草机25个;棚圈24座、新建桥梁24座、新建澡堂120㎡、道路提升1340.28㎡及村容村貌治理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普保镇多尔格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3374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26.03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2.6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7.97万元。
绩效目标:本项目将积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使乡村人居环境达到布局优化路灯亮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标准,加快农村环卫基础建设,做到生活垃圾定期清理、清运,确保乡村清洁。该项目受益群众107户378人。
2.项目名称:青龙乡东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村内桥梁4座、旱厕1座、机井、路灯85盏、三分类垃圾桶10个、购置垃圾清运设备1辆;供水工程结合实际测算为准;建设游牧文化体验点、道路提升3公里*4.5米及村容村貌治理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青龙乡东嘎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98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198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本项目将积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该项目受益群众126户536人。
3.项目名称:易地搬迁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6-9户集中11个点,配套附属实施项目,包括场地硬化9654.35㎡,旱厕7座各30㎡,垃圾池10座。
建设地点:班戈县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58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江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58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建设该项目提升搬迁点附属设施,受益72户313人。
4.项目名称:门当乡嘎穷村、那拉姆村、俄如松多村钢架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嘎穷村3座钢架桥,每座钢架长12米、宽3米;那拉姆村新建2座钢架桥,长15米,宽度3米;俄如松多村新建钢架桥1座,长18米、宽3米
建设地点:门当乡嘎穷村、那拉姆村、俄如松多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756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756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91.03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解决群众日常出行及游牧点的通行问题,该项目受益253户899人。
5.项目名称:防抗灾储备库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尼玛乡吾前村新建1座防抗灾储备库,建筑面积150㎡;尼玛乡杂空村新建1座防抗灾储备库,建筑面积150㎡。
建设地点:尼玛乡吾前村、杂空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4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14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起到灾害防治措施,着力提高防御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有效减少灾害造成损失,受益194户716人。
6.项目名称:普保镇格色居委会钢架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钢架桥,长度为10米、宽3米
建设地点:普保镇格色居委会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9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9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解决群众日常出行及游牧点的通行问题,该项目受益187户572人。
7.项目名称:普保镇热前村钢架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长15米、宽3米钢架桥。
建设地点:普保镇热前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135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13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解决群众日常出行及游牧点的通行问题,该项目受益83户215人。
8.项目名称:保吉乡人畜简易桥项目
建设内容:一村新建5座,二村新建2座,三村新建3座,四村新建2座,五村人新建5座,六村新建大型3座,七村新建村1座,共计21座。。
建设地点:保吉乡7个村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42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42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解决群众人、畜及游牧点的通行问题,该项目受益643户2253人。
9.项目名称:北拉镇玛荣岗地居委会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此次申报新建村内旱厕64座、垃圾收集站15处、垃圾桶2101个,购置垃圾清运设备2辆、人畜简易桥30座、钢架桥1座、涵洞20处、太阳能路灯348盏;购置牛奶分离机210个、割草机210个、棚圈64座、村内道路提升2000㎡及村容村貌治理附属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北拉镇玛荣岗地居委会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400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平措扎西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
绩效目标:本项目将积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使乡村人居环境达到布局优化路灯亮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标准,加快农村环卫基础建设,做到生活垃圾定期清理、清运,确保乡村清洁,该项目受益群众205户727人。
(三)培训补助类
整合资金中投入50万元,资金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1.项目名称:农牧民技能培训
项目内容:根据上级部门下达50万元技能培训资金,以就业优先为原则,计划在2022年组织开展计划培训厨师40人、装载机、挖掘机操作40人。
2022年脱贫户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培训工种
培训人数
培训天数
补贴标准(元)
培训资金(万元)
1
装载机、挖掘机操作
40
60
7040
28.16
2
厨师
40
45
5500
22
合计:
80
-
-
50.16万元(0.016万元从2021年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中列支)
注:培训期间各工种参训人数会存在变动情况,最终培训人数、培训工种以实际完成总数为准。
培训时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50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邱宝宝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通实施该项目提升群众的技能,同时通过学习掌握技能实现转移就业,增加自身收入,受益80人;此次培训以送技术能下乡形式在班戈县里开展,确保培训效率,确保培训结束后按顺序系统录入完毕并培训后就要率达到80%。
(四)扶贫贷款贴息类
整合资金中投入406万元,资金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6万元。
1.项目名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项目内容:对班戈县“十三五”实施的易地搬迁户1616户6638人,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建设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到位406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龚成乔
资金情况:总投资为406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该项目受益全县易地搬迁1616户6638人。
(五)生态保护类补助资金
整合资金中投入936.79万元,资金为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936.79万元。
项目名称:巩固脱贫攻坚生态补偿岗位
项目内容:目前班戈县2022年到位资金936.79万元,设定岗位2676人,其中(普保镇选聘生态岗位401人、佳琼镇选聘生态岗位253人、德庆镇选聘生态岗位373人、青龙乡选聘生态岗位127人、北拉镇选聘生态岗位245人、门当乡选聘生态岗位364人、马前乡选聘生态岗位291人、尼玛乡选聘生态岗位168人、新吉乡选聘生态岗位218人、保吉乡选聘生态岗位236人)
实施地点:班戈县十个乡镇
实施年限:1年
到位资金:2022年纳入整合资金936.79万元
主管部门:班戈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格桑次仁
资金情况:整合资为936.79万元,全部为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目标:选聘岗位2676人,其中脱贫户1438人,保护生态环境,巩固脱贫成果。
五、整合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各乡镇、涉农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统筹整合资金的工作上来,充分认识建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长效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脱贫攻坚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脱贫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脱贫村和人共同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创新机制、拓宽筹资。乡村振兴局、财政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振兴乡村、资金收益振兴乡村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扩宽脱贫群众收入渠道。
(三)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了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运局、自然资源局等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决策,构建总体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各司其职、强化分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履行职责。县财政局主要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归集、预算安排、下达和监管,各乡镇、县直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申报和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资金的日常管理、组织项目的实施、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纪委、监察、县委巡察办、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五)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信息要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增强透明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安排、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履行职责,及时在本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包括中央和区、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内的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乡村振兴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行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有关乡镇和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依照职责,对乡村振兴项目相关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时,科学合理测算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设定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预算一同批复。二是预算执行中,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三是预算执行终了,有关部门应当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需要,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财政、乡村振兴、发改、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开展检查;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要严格按规定对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履行指导和管理职责,与乡镇紧密配合,共同管好用好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情况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和各部门贯彻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管理、公开公示等情况。财政部门每年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组织专门力量对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及各类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非脱贫乡镇、村应每年进行乡村振兴资金抽查审计,“十四五”期间实现对脱贫乡镇、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全覆盖,同时应对重点乡村振兴项目实行同步审计。
班戈县人民政府
班戈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