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普保镇民生保障稳步改善。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我镇大力宣传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低保排查工作运行规范,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并排查程序全程透明化,发放金额公示等,落实好惠民政策。2022年全镇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共计45户152人,共兑现资金7.51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共计168户490人,共兑现资金81.42万元。2022年第二季度高龄失能老人61人,兑现资金9150元和第三季度高龄失能老人40人,兑现资金6000元。疫情期间我镇共为5人申请“救急难”救助资金6900元,解决了5户的燃煤之急。 二是落实残联各项惠民资金工作。对我这镇困难残疾人227人,每人每月落实生活补贴105元,目前已发放1至9月的资金21.45万元,重度残疾人56人,每人每月落实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10元,目前也是发放1至9月落实资金共计10.58万元。三是开展婚姻登记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实施,我镇坚持“依法办证、合理办证”为工作宗旨,结合我镇工作开展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20余份,并通过微信等网络媒体渠道向群众推送35余政策信息。2022年我镇共办理婚姻登记150对,其中新婚登记60对、补办结婚登记90对、离婚登记25对、补办离婚登记3对。四是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我镇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及时排查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对象和集中供养对象,按照特困人员的意愿,向县民政申请了分散和集中供养服务。2022年我镇共有26名特困人员,其中在班戈县集中供养21人,各村(居)分散供养5名。五是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今年是乡村振兴战略与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之年,稳步推进依法修改完善村规民约需求迫切,我镇为8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员,帮助修改完善11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其中涉及不同内容13条。进一步完善使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按照县民政局安排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化、规范化要求,录入完成相关基层政权相关数据。2021年底启动了“三社联动”机制,建立了全县第一个社会工作站,配备2名社会工作者,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六是落实儿童福利工作。一是落实我镇现有6名孤儿各项保障工作。集中至自治区儿童福利院1 名、那曲市儿童福利院 1 名、山南市儿童福利院 3 名及家庭寄养。二是积极开展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对我镇现有留守儿童6名、困境儿童9名,通过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依法履行对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