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坚持“两山”理念,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0件转办件均已完成整改;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居)1个,40个村(居)已完成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居)规划编制(方案)工作。全县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生态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兑现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6553.03万元、生态岗位资金4230.45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