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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班戈县扎君寺壁画绘画制作项目随机中标施工单位的公告

来源:网信班戈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6-14

各施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班戈县关于开展“八大行动”的工作方案》(班委办〔2024〕3号)文件等相关要求,拟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随机中标法方式确定班戈县扎君寺壁画绘画制作项目施工单位。现将该项目施工企业要求公告如下:

项目法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班戈县扎君寺壁画绘画制作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寺庙主殿及大门两侧墙壁壁画绘画制作,总面积289平方米;

4.建设地点:班戈县北拉镇扎君寺所在地;

5.建设工期:1年;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藏传佛教寺庙壁画绘画质量相关要求;

二、施工造价、质量标准

1.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231.2万元,已到位。

2.符合项目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藏传佛教壁画绘画制作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必须具备我区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颜料制造等藏传佛教壁画绘画制作等相关执业资格;

3.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团队,其中团队导师应具备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大师、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大师委员会专家、西藏唐卡理事协会理事等评选证书;

4.必须具备多次参加我区国家重点保护寺庙壁画修复工作经历;

5.本次随机中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近三年内实施项目中未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执业人员资格证(或注册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8.开具人社局、信访局近三年无“双拖欠”证明;

9.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评定为D级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中标企业不得出现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如查出存在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将立即终止合同,已产生的相互关费用,全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并该企业资质拉入班戈县黑名单库;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16日,报名期为3天,(包括节假日也备案受理)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地址:班戈县委统战部办公室。

五、施工单位的确定

评定原则:在报名时间内递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由我单位对报名企业相关文件进行复合型审查,审查合格后根据资质、业绩、信誉等,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必须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15:30分班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左侧三楼)参加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摇号确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于2024年6月16日结束,共计3天,凡有意愿参与承建该项目的企业,务必在公告期内完成相关资料提交工作。

七、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线下班戈县政府办公大楼前张贴公告,线上依托网信班戈等平台发布公告。

联系人:   白玛次仁   

电  话:  18289176444  0896-3672000 

联系人:   普布加参   

电  话:  18008960004  0896-3672000 

八、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

中共班戈县委纪委:0896-3672977



中共班戈县委统战部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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