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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县经信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公示

来源:县经信商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12

班戈县经信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公示

为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推动社会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现将班戈县经信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班戈县经信商务局

办公地点:班戈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政府大楼老楼三楼

联系电话0896-3672777

二、职责权限

依法开展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二手车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二是商贸流通秩序规范、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重要消费品储备与市场调控;三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等制度规范。

五、执法人员信息

班戈县经信商务局执法单人员信息公示

序号

执法机构

姓名

执法证编号

备注

1

班戈县经信商务局

胡争光

26060803007

2

班戈县经信商务局

达瓦卓玛

26060820003

六、执法服务指南与流程

执法事项名称

1.行政许可类: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等。

2.行政处罚类:零售商违规促销的处罚、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等。

3.行政检查类: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情况检查、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受理机构

单位名称:班戈县经信商务局

办公地址:班戈县政府大楼老楼三楼

联系电话:0896-3672777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 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10:00-13:00 下午 15:30-18:30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当场核对材料完整性;

2.受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藏汉双语解释);

3.现场核查: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2名以上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安全距离、储存条件、消防设施等),偏远乡镇可延长至7个工作日;

4.审批:现场核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许可证;不符合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审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现场领取许可证。

受理条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国家法律,结合《西藏自治区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等地方规定开展执法。

2.行政许可受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3.行政处罚线索来源于投诉举报、日常检查、上级交办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线索,依法启动调查程序。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类(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为例)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相关经营资质证明;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备案类(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为例)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预付卡资金管理制度、服务细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行政处罚相关(当事人配合调查需提供)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合同、票据、台账等证据材料;当事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偏远地区核查、送达时间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七、执法程序

1.立案:发现违法线索或接到投诉举报后启动立案调查;2.调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明确违法事实与情节;3.审核与告知;法制审核后,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理由及陈述申辩、听证权利,说明裁量适用理由。

八、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班戈县人民政府或那曲市经信商务局;申请期限:执法决定之日起60内;申请方式:书面申请(可邮寄)或现场申请,地址:班戈县吉江扎西南2号政府大楼老楼三楼。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班戈县人民法院或对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期限;执法决定之日6个月内;起诉方式:书面起诉(藏汉双语均可),可协助联系法律援助

)投诉举报:受理单位:班戈县人民政府;受理电话:0896-3672139受理地址:班戈县吉江扎西南2号政府大楼;办理时限接到投诉举报后7日内答复是否受理

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品油流通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2.手车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备案、交易台账、拆解活动合规性等;3.商贸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与资金管理、零售商促销活动合规性等。

十、执法监督电话

班戈县经信商务局举报投诉电话:0896-3672777

班戈县经信商务局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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