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系藏语,意为“太阳”的意思。位于那曲地区班戈县的尼玛乡,是谐钦的故乡。
历史上,那曲地区班戈县尼玛乡的青年男女有相聚跳谐钦的传统。无论是在农活结束还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牧民们都会在辽阔草原上酣畅起舞,任由靴子在大地上敲出回声。
据相关史料记载,谐钦的表演形式极为丰富,习惯用多种肢体语言和唱腔来表现羊群吃草时的动作,并把它们比喻成花草树木等生活中常见的美好事物,使原本枯燥无味的放羊生活变得生动活泼有趣。
班戈尼玛谐钦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尼玛乡谐钦艺术十分普及,已成为那曲地区较有名气的民间艺术形式。
近年来,尼玛乡政府把民间歌舞的组织和演出,当作一项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有重点、有选择地培养骨干。创作了大量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社会主义、赞颂新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把传统的谐钦同现实生活和现代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现代牧区文化形式。
责任编辑:刘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