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司法局关于公布班戈县本级行政
执法主体公告(送审稿)的请示
班戈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西藏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藏政办发〔2023〕29号)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我县启动了班戈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经清理,班戈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2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0个,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达成一致意见。现呈请班戈县人民政府审定,如无不妥我局将依法进行公告。
妥否,请示。
附件:班戈县司法局关于公布班戈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送审稿)
班戈县司法局
2025年8月5日